问:《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中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更多风险后,政府有何措施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
答: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风险高、收益低,客户群体主要是难以靠自身获得银行信贷支持、资信较弱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风险抵御能力不足。为支持政府性担保体系可持续健康发展,前期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和优化完善,财政部建立了国担基金风险补偿机制,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对国担基金因履行政策性职能、保持低费率所产生的代偿支出缺口予以适当弥补。此外,江苏、山东、湖北、山西等29个省份也都建立了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预算给予风险补偿。
这次出台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财政部门“做加法”,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轻装上阵。对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承担风险带来的资金缺口,财政部门将加大财政补偿力度。一方面,对于国担基金加大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所新增的代偿,中央财政每年单独测算,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给予国担基金一定的风险补偿。另一方面,对于支持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成效明显、风险代偿压力较大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力度,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奖补资金、担保费补贴等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