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政策咨询问答库>其他

问: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日期: 2024-01-19 来源:重庆财政

答:《管理办法》共7章,共37条,综合财政部工作要求和我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际需求,修改完善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等方面的资金分配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方面。担保主体由担保基金调整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个人、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分别从20万元、300万元提高到30万元、400万元,统一全市贷款额度、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纳入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范畴,允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市财政局每年对区县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绩效评价,对成绩较好的区县给予绩效奖励。

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方面。每年确定3个示范区,根据中央评定我市档次及相关部门评审结果分档给予奖补;明确了示范区评审的指标体系、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方面。明确了本办法支持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条件、奖补资金计算方式。

资金申报与分配方面。明确区县向市财政局申报资金的时间、材料;明确了专项资金各子项资金分配方式,其中创业担保贷款采用据实结算方式、财政普惠金融示范区采取项目制分配方式、农村定向费用补贴采取因素分配法。

监督管理方面。提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结果评价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资金审核要求、严肃财经纪律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