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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政部门应当如何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答: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办法》进行专业解读,主动答疑释惑,回应各方关切。二是强化培训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工作指引、开展调研座谈等方式,对地方财政部门进行培训指导,详细讲解《办法》重点内容和操作流程,便...
问:请介绍一下《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其意义。
答: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提高经济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链条和信用体系的关键一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
问: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办法》制定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认定标准、惩戒措施、信用修复等作出规定...
问:按照《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答:《办法》严格依照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严重破坏注册会计师行业...
问:按照《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对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失信主体,有哪些惩戒措施?
答:按照《办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的从业限制等措施外,对列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还应当实施三类措施:一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二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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