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把握《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基本要求中对收入和人员统计口径的规定?
答:业务收入和审计业务收入将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为准。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在提供境外分支机构的设立证明、具有实际控制权证明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后,可将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收入合并计算。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取得的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5〕5号)中第四条“证券服务业务”定义的收入。有境外分支机构的,参照这一原则确定。
注册会计师情况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中国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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