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中,请介绍一下开展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背景和意义。
答:2010年12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在与香港监管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向香港监管机构推荐了12家可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H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立信、天健、立信大华(后更名为大华)、信永中和、安永华明、国富浩华、京都天华(后更名为致同)、普华永道中天、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中瑞岳华(后更名为瑞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获推荐的12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可为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市的符合条件的H股企业出具审计报告。这一机制实施十余年来,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在深化两地会计交流合作、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H股会计师事务所持续服务香港资本市场,专业水平总体得到认可。随着两地会计行业的不断发展,原12家H股会计师事务所中,有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合并或受到行政处罚不满足2010年审核推荐基本要求,对原H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内地和香港会计界长期保持深入交流和密切合作关系,两地会计、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推进,有力促进了两地会计行业的共同发展。在跨境监管合作方面,内地和香港先后签署一系列合作备忘录,在线索移交共享、监管信息互通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协同机制。近年来,香港会计审计监管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机构职能也根据市场监管的实际需要发生了变化。开展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界交流合作,推动两地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两地会计监管协同,有利于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近年来,我们与香港监管机构就探索优化H股审计安排进行了多轮磋商,推进名单更新工作。双方达成共识,在目前10家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基础上,推荐增补两家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加入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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