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5〕1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和保险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预计影响如何?
答:《通知》是财政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和总结大型上市保险公司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中小保险公司的实际困难作出的细化实施安排和简化处理规定,既为相关企业如期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提供了便利和支持、降低了实施的成本和复杂性,也为少数面临特殊困难的企业提供了更充足的准备时间,有利于有序推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有效发挥会计准则对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同时,由于《通知》中的简化处理规定是在不对会计信息质量和相关经济决策造成重大影响的原则下提供的会计政策选择,且仅适用于非上市企业,其中主要是非上市保险公司,其资产规模和保费收入的行业占比有限,非上市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将不再采用简化处理,因此,《通知》的发布实施不会引发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的境内外财务报表的准则差异,也不会对保险行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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