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背景与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要求。2019年12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申请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办事指南的通知》(财办会〔2019〕34号,以下简称办事指南),明确了境外会计组织设立代表机构申请财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要求,为推动境外会计组织在境内合法合规开展活动提供了具体指导。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制定《管理办法》是会计领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依法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的重要一步。
二是落实财政部门指导监督职责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法规制度,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是境外会计组织在境内开展国际会计、社会审计理论研究、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对其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监督管理服务职责,有助于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监管作用,更好地指导境外会计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境内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落实服务境外会计组织管理实践的要求。2020年以来,7家境外会计组织在境内设立11家代表机构,财政部同意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结合近年来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的实践,《管理办法》将办事指南上升为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了代表机构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办理程序,明确了境外会计组织临时活动备案有关要求,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境外会计组织及其代表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