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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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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二)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三)认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和检查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应当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见附件3),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四)全面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二、编报方式、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编报方式。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https://ywxt.czj.gov.cn:9797)或重庆市财政局官网“重庆会计之家”栏目进入“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系统”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上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材料等可通过重庆市财政局官网“重庆会计之家”栏目下载。 

(二)报送内容。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应当加盖公章。

(三)报送时间。

1.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应审核并汇总本系统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控报告,并与本单位内控报告汇总形成本部门内控报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系统提交《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2)并向我局报送纸质件。

2.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本区县编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制工作,并与本单位内控报告汇总形成本区县内控报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系统提交《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2)并向我局报送纸质件。

(四)如涉及部门单位改制或拆并,应按年度由改制或拆并前单位编报及汇总上报,确保纳入编报范围口径与决算报表和财务报告口径一致。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核查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和审核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关于内控报告编制总结。我局将对各区县、各部门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并通报。

附件:1.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3.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胡可,67575549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一号,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67575549

软件操作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黄培勇,18696644773;郑念,15520133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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