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关怀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办事服务>会计之家 > 信息发布

重庆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热点问题解答(二)

日期: 2022-08-31
字体:

1.全市各考区对考生的核酸检测要求都是执行重庆市内“三天两检”吗?

答:《重庆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是重庆市财政局会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考试组织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制定的。各考区区县可以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对考试防疫要求进行属地化调整。请考生特别要关注参考考区政府官方网站有关信息。

2.考前做了核酸,但考试时核酸检测结果没出来怎么办?

答:按照《重庆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要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最近因临近开学等原因,部分核酸检测点出具报告的时间可能较长,请考生们提前做好核酸检测时间安排。

3.有哪些情形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答:(1)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2)属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3 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4)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超过37.3℃(含)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6)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管控和临时管控的;

7)进入考点前,出现体温异常(经现场两次复测复查后,体温仍≥37.3℃)、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研判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人员;

8)进入考场前,未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包括且不限于核酸检测结果和时间等不符合规定)、未提供经考生本人签署的《重庆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健康申报承诺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渝康码”红码、黄码或“渝康码”出现弹窗(进入考场时更新)、或“通信行程卡”黄码、橙码或红码(进入考场时更新)的。

4.如果“渝康码”为红码、黄码、弹窗等人员参加了考试,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渝康码”为红码、黄码、弹窗等不得参加考试人员,使用他人的“渝康码”、核酸检测报告证明等,或使用本人非考试规定期间内的“渝康码”、核酸检测报告证明等,或体温异常未经医院诊断自行服用退烧药等降至正常体温等,违规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作废,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五款“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办: 重庆市财政局版权所有

渝ICP备1900896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8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390号

返回顶部